罵一句「遲到大王」 老師判刑


自由 更新日期:2010/06/11 04:21



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



〔記者謝介裕/南投報導〕南投縣某國中張姓老師九十八年三月間在學生集會的司令台上,對特定學生訓話,指該學生是「遲到大王、可列入金氏世界紀錄」等語,引發家長強烈不滿提出告訴。南投地方法院十日審結,依妨害名譽罪判張姓老師拘役四十天,得易科罰金,每日以一千元為計算標準。



判決書指出,被告張姓老師也是該校訓導組長,九十八年三月間,一名學生該學期遲到次數達九次,當天學生集會時又遲到,張姓老師在司令台當著眾多學生面前,指責該學生是「遲到大王」、「遲到次數可列入金氏世界紀錄」等語,該生認為自尊嚴重受辱。



法官認有公然侮辱之虞



南投地方法院審理後表示,所謂「公然」一詞,指以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狀況,被告老師雖聲稱係「愛之深,責之切」,惟法官認為被告訓令學生的態度、語氣、聲調、音量等,均使學生精神與心理上感到難堪或屈辱,的確有涉及公然侮辱之虞。



法官說,被告老師就算基於訓誡善意,也不該不顧學生的感受,且迄今未與學生家長達成和解,昨天審結,依妨害名譽罪判決張姓老師拘役四十天,得易科罰金。



張姓老師將等收到判決書並與律師研究後才決定是否上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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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次看到這種類似的新聞,就愈發覺得台灣沒有未來了~~


雖然現在的老師資質和品格方面是不比從前了,但師生關係也是空前的糟糕


老師沒有老師的氣度和愛心,學生沒有學生的虛心和禮貌


大環境為什麼會走到如此?


 


或許老師是一時情急,因為這個學生是累犯,也或許對他屢勸無效


所以當天在責備上,用字遣詞或有不當....


但還不致於有到被告的程度吧?


我相信很多不良的同學,罵老師的字眼更難聽,啊請問你的老師有去告你們嗎?


 


真的是世風日下,道德感淪喪至此


遲到本就不對,居然連家長也跟小孩一鼻孔出氣


沒想要如何檢討改進不再犯,而想到的只是告老師!!


 


我想如果學生有因為家庭因素而不得不遲到的理由,那麼老師應該是不會如此罵學生的...


 


我也常遲到呀(因為不用趕上班),所以老師如有微詞,我都不好意思說什麼,本來遲到就不應該


而老師也沒有用什麼不妥的字眼罵我們,只會勸說而已,真是不好意思~~


 


像claire她們班現在有同學會玩交換日記的遊戲,裡面寫的盡是對老師不滿和罵老師的話


因為她們班導有點胖胖的,就說她是〔象腿〕~~,看看這種小朋友


才小四耶,我要claire不要和她們走得太近


不懂得尊師重道,不懂得禮貌的人,我們看不起.....


 


我常告訴claire ,老師管你們或許有不對的地方,但他是長輩,你們只要聽進去,並問自己做到當學生的本份了嗎?而不是在底下罵老師,這不是正確的學習態度...


當然有的老師會打人或情緒失控,沒水準等等,那就另當別論


只要沒有身體上的危險,還有不要出口成章就好....


學生還是要有學生的樣子~~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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