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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有人要把中山北路走七遍?


這我就不知道了~~(原因肯定和我不同)


而我是把我家這裡巷弄小路,這些年來不知〔走〕了幾拜了??


 


昨天看于美人的節目,談論的主題是媽媽如何溺愛孩子


說道:有家長,一個星期裡,接送小孩的次數高達32次之多~~(不過這位家長好像有二個小孩)


 


這讓vivian想到自己,這不是跟我一樣嗎?或許我的次數比那位家長還多,待會兒就來算算看~~


2月22號(一)開學,到25號(五),好快,都上課一週了.....


我又開始了接送clarie上下課還有早起的日子....但我晚睡的作息還是沒變....


開學大概第二天吧?我小腿的前面部位,還有腳掌的內側,都好痛,


因為痛,有時走路還會一拐一拐的~~


我想應該是放寒假休息了好久,不曾走那麼多路的緣故


而一開學,所有活動作息馬上恢復正常,所以腳一時負荷不了,難道開學前一周我也該做做暖身準備~~


現在來算算vivian周一到周七,總共走了幾次...(去算一次,回算一次,一次約十五分鐘)


星期一:九次(早上上學,中午送便當,下午放學,晚上英文班)


星期二:九次(早上上學,中午放學,下午學跆拳道,晚上鋼琴)


星期三:八次(早上上學,中午放學,晚上英文班)


星期四:(早上上學,中午送便當,下午放學,晚上跆拳道,再晚一點數學)


星期五:(早上上學,中午送便當,下午放學,晚上英文課)


星期六:(毛筆課,打鼓課)


星期日:四次(畫畫課)明明只有上畫畫課,為什麼是四次呢?因為去上課要一個半小時,我會先走回家等,等時間到了,再去接小朋友回來, 所以這樣來來回回走了四次~~


越算頭越大,前面幾天的算法,我應該都算錯了?應該是算單次,到底走了幾個單次(15分)


反正就是走到我腳抽筋就對了,而且不能穿什麼高跟鞋還是靴子的,最好穿平底鞋(布希鞋)或布鞋~~, 還不方便穿裙子,因為褲裝比較好活動~~


 


 


我沒有虐待小孩哦~~


那鍋毛筆課只會學二個月吧,是為了應付學校的書法比賽


還有那個打鼓課這周開始也暫停了, 因為想把時間讓給游泳課


而畫畫課我正在考慮停掉,雖然很捨不得, 因為在這家畫室已學了快二年了


而且claire說她喜歡上畫畫課, 但因為畫室搬到較遠的地方,所以我覺得有點不方便~~


 


看來我的雙腳真是勞碌命,每天都要走那麼多路,而且還都是同樣的路


又煩又累呀~~不過唯一的好處是可以健身,聽說走路可以燃燒脂肪


不過在我身上好像沒用,因為我體重都沒變,數年來無增也無減~~


妹妺說走路真的可以燃燒脂肪啦~~因為我每天都大吃大喝,又愛吃垃圾食物,體重一直沒變


都是拜走路之賜~~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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